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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日期:2022-09-06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蚌埠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安徽纪检监察 2022-09-05


一、蚌山区城市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施坤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1年至2021年,施坤多次收受单位下属、辖区企业经营户等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购物卡、烟酒、手表等财物,合计价值9万余元。施坤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23月,施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固镇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驻濠城中队中队长罗子君违规操办儿子生日宴等问题。2019年12月,罗子君先后为其儿子操办6岁生日宴和剃头宴,违规收受濠城中队队员和辖区经营户所送礼金,合计2000余元。20221月,罗子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市公安局蚌山区分局黄庄派出所原所长陶刚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21年11月至12月,陶刚多次接受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安排的宴请,同时还接受王某某安排的足浴和KTV娱乐活动。陶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23月,陶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蚌埠市纪委监委)